為進一步支持我市設施農業發展,推進智慧農業建設,根據《關于下達2024年度第四批省對市縣專項轉移支付預算資金的通知》(蘇財農〔2024〕97號、蘇農計〔2024〕37號)、《江蘇省種植設施棚室改造提升實施方案》,現公開對2025年6月-2025年12月期間擬新建的設施棚室、擬改造的老舊設施棚室開展政策補助項目申報。現將申報指南公布如下:
一、申報主體要求
1、啟東市行政區域內實施設施棚室改造提升(優先支持工廠化育秧)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和個人均可申報。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2、申報主體設施新建或改造提升規模:單體鋼架大棚設施內面積不少于20畝,連棟塑料大棚(塑料溫室)不少于1.5畝(竣工后現場核查棚室面積)。
3、申報主體及法人代表無信用不良記錄,無往年財政資金支持設施棚室閑置情況。
二、申報項目要求
1、申報項目運營:新建或改造提升設施棚室應于2026年2月前進入全面生產,2026年3月項目財務專賬健全到位。
2、補助設施標準:
(1)新建或改造單體鋼架大棚、連棟塑料大棚等棚室要具備設施栽培智慧化標準。
(2)新建單體鋼架大棚標準參照《適合機械化作業的單體鋼架塑料大棚技術規范》(DB32/T 3129-2016)、《鋼管塑料大棚(單體)通用技術要求》(DB32/T 1590-2010)等相關規范文件中的主要標準要求;連棟塑料溫室等參照《日光溫室設計規范》(NYT 3223-2018)、《日光溫室建設標準》(NY-T 3024-2016)、蘇式日光溫室(鋼骨架)通用技術要求(DB32/T 1589-2013)、《連棟溫室建設標準》(NY/T 2970-2016)、《連棟塑料薄膜溫室建造技術規范》(DB32/T 4757-2024)等相關規范文件中的主要標準要求。
(3)在設施棚室主體結構安全的前提下,改造范圍包括給水灌溉設施設備、增加(或更新)配套自動化環境控制設備和水肥一體化設備(配肥機、儲肥罐、水泵、過濾裝置、供給管道、壓力補償滴頭以及配套控制系統)、智能化自動卷膜、配套物聯網管理系統、凈菜分揀包裝設備、基質無土栽培和營養液栽培設施設備、園藝地布、強電控制柜、大棚專用掛鉤掛繩、視頻監控設備、病蟲綠色防控設施設備、食用菌生產多層架、噴淋及控溫控濕系統等等。
三、財政補助標準
1、項目支持方式為先建后補,補助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單體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100萬元。
2、項目建設內容不得涉及其它財政資金或項目。
四、其它
1、申報時間。申報主體有建設或改造需求的及時申報。項目實施或采購前將《2025年省級設施棚室改造提升補助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建設項目信用承諾書》(見附件2)、項目建設方案(見附件3)報啟東市蔬菜站。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7日(立冬節氣)。
2、由市農業農村部門組織開展項目儲備,會同當地財政部門,通過組織專家評審等方式建立市級項目儲備庫,并同步申請納入省級項目儲備庫。根據省農業農村廳和省財政廳當年實際撥付資金總額,市農業農村部門結合生產實際從項目儲備庫中選擇具備啟動實施必要條件的項目立項實施。項目涉及新建連棟塑料大棚等,需要設施農業用地備案的,在申報項目時,同時報送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等相關材料。
最終項目實施主體確認需結合省級專項資金撥付情況、市農業農村局專家現場核查及評審后擇優確定。
聯系人:董友磊,聯系電話15240561092,政務通短號661092。
啟東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9月26日
